来源:时间:2016-07-01
本案是安徽拆迁律师团队律师代理的共11户,合肥瑶海区开元小区“旧城改造”项目中的强拆案件,经瑶海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政府强拆违法。
案件经过
原告于2005年从拍卖公司购买合肥市长江东路×××号×幢×××室房屋,该房屋位于合肥瑶海区开元小区“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该小区约1000居民,有11户商户。其中居民住宅已经全部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但商户因对补偿标准过低,未与政府签订补偿协议。
购买房屋时该房屋南面即搭建有防雨棚,原告使用至今。瑶海城管局于2015年9月23日作出合肥市瑶海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原告当月25日自行拆除搭建的违法建设,原告到期未自行拆除。2015年10月9日,瑶海区城管局联合三里街街道对原告的防雨棚实施了强制拆除。
案件评析:
瑶海城管局具有查处违法建设的法定职权,三里街街道是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其具有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的职能,有义务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拆违工作。
本案中,虽然原告所建构筑物没有合法证照,但瑶海区城管局和三里街街道在拆除违法构筑物前未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行政程序不合法,因此法院认定被告合肥市瑶海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合肥市瑶海区三里街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原告房屋附属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律师提示
本案的意义在于,在征收过程中,对于违章建筑的强制拆迁,仍应当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要求,程序合法性是合法行政的重要环节,一旦违反,即使是拆除违章建筑,一样会被确认违法。被征收人应当通过法律,合法维权。